导读:为做好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日前印发了《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从总体要求、立项重点、申报要求、申报材料、项目管理五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说明。为我国土工合成材料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提供了指导,对此进行了摘录整理。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依照《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做好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日前印发了《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优化标准体系 紧贴产业链、供应链需求,优化完善各自领域的标准体系。申报国家标准项目应与本领域标准体系相符合,强化基础通用标准制定,减少一般性产品和应用面窄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强化新兴领域和科技成果转化国家标准项目制定,增加前瞻性、引领性标准供给。鼓励对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整合修订,加大修订力度,推动不符合国家标准范围的现行标准退出国家标准序列。加快推进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对于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优先转化为国家标准,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 (二)提升立项质量 重视和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的前期预研,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申报时,应具备一定的工作基础和技术研究基础,提供预研材料,提高国家标准申报项目的成熟度。鼓励同步制修订国家标准外文版,鼓励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申报。 (三)畅通参与渠道 鼓励标准各相关方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支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和内资企业平等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注重发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开放合作平台作用。鼓励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积极申报国家标准,畅通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渠道。 二、立项重点(摘录)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持续推进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优先推动整合修订项目立项。在消费品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快制定一批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整合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如有技术内容需整合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应同步开展推荐性标准的立项和制修订工作。 (二)重点领域国家标准 3.装备材料与新兴领域 开展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强基类标准研制。加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以及高档数控机床、先进农机、特种设备等高端装备标准研制力度。加快新材料、增材制造等新产业领航型标准研究和制定。围绕冶金、化工、机械、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产业链安全需求,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制修订联动,系统推进产业链相关标准研制。 5.交通能源与资源环境领域 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技术船舶、智能交通、交通安全、航空航天等重要标准研制,重点支持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国土空间布局、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标准研制,推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氢能制储运用等能源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军民通用国家标准 在既有明确军事国防需求又有民用需求的领域制定军民通用国家标准,持续提升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推动基础设施、基础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军民通用国家标准制修订。 (四)标准样品 围绕新型产业、农产品、消费品、资源环境、生物技术、装备与材料等领域标准体系,重点组织研制产品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标准所需的通用标准样品、纯度标准样品和基体标准样品。 三、申报要求(摘录)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提出。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征集、遴选和申报。 (三)严格标准制修订周期的管理 制定标准应加大预研和前期工作,加强起草过程管理,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8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立项项目应同步推进制修订任务。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
【供稿:吕鹏 审核:杨广庆 编辑:程凤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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