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此次对《招标投标法》的修改,旨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招投标活动的干预。《修订草案》共8章,94条,对现行《招标投标法》共修改58条,增加28条,删除2条。
一 公告原文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的部署要求,为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过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1月1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2月3日 二 《起草说明》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共8章,94条,对现行《招标投标法》修改58条,增加28条,删除2条,维持8条不变。 (一)修订的必要性 1 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 2 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迫切需要。 3 更好发挥招投标政策功能的迫切需要。 4 推动招投标行业转型升级和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迫切需要。 (二)修订的总体思路 1坚持问题导向。《招标投标法》涉及领域和行业广泛、利益主体多元、运行机制复杂、监管链条较长,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们聚焦《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行政监督部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低质低价中标、评标质量不高、随意废标等,深入科学论证,提出制度化解决方案。 2 坚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厘清招投标活动各方职责定位,实现权责相匹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对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权利,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减少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招投标活动的干预;对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事项,创新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管住管好。 3 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招投标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通过改革招标规则推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适应信息化等发展趋势,积极推动招投标行业转型升级。在牢牢立足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发展阶段、现行法律框架以及监管实际需要的同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八个方面。 1 推进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 2 提高招投标公开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3 落实招标人自主权。 4 提高招投标效率。 5 解决低质低价中标问题。 6 充分发挥招投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功能。 7 为招投标实践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8 加强和创新招投标监管。 官网链接地址: 互动交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s://hd.ndrc.gov.cn/yjzx/yjzx_add.jsp-SiteId=325
【撰稿:吕鹏 审核:杨广庆 编辑: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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