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等建设提出了总体部署,从而为土工合成材料相关研究应用带来了新的契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 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治理内涝作为保障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强排涝管网等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韩正副总理等领导同志对城市内涝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目前来看,仍然存在自然调蓄空间不足、排水设施建设滞后、应急管理能力不强等问题,“城市看海”现象时有发生,与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二 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对“十四五”时期加快治理城市内涝作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旨在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力争5年内见到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排水防涝能力与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三 海绵城市与土工合成材料应用 在《实施意见》中的“雨水源头减排工程”部分,明确提出了: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积极落实“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改造后的雨水径流峰值和径流量不应增大。要提高硬化地面中可渗透面积比例,因地制宜使用透水性铺装,增加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等软性透水地面,建设绿色屋顶、旱溪、干湿塘等滞水渗水设施。优先解决居住社区积水内涝、雨污水管网混错接等问题,通过断接建筑雨落管,优化竖向设计,加强建筑、道路、绿地、景观水体等标高衔接等方式,使雨水溢流排放至排水管网、自然水体或收集后资源化利用。 上述内容是指导和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措施,可实现对城市降水雨水的渗透、滞留、集蓄、净化、循环使用和排水相结合,统筹考虑内涝防治、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和水生态修复等多个目标。由此可见,《实施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促进“海绵城市”的研究和应用。 土工合成材料在具备“反滤、排水、防渗、加筋、隔离、防护”等传统功能的同时,有关“海绵城市”的产品及工程应用不断发展。中国土工合成材料网站于2017年对此进行了系列报道,可供参考。 “海绵城市与土工合成材料” 系列报道目录 海绵城市与土工合成材料(一):海绵城市的概念与内涵 海绵城市与土工合成材料(二):土工合成材料类型及作用机理 海绵城市与土工合成材料(三):绿色屋顶工程中的土工合成材料 海绵城市与土工合成材料(四):透水铺装中的土工合成材料 海绵城市与土工合成材料(五):下沉式绿地与生物滞留措施中的土工合成材料 海绵城市与土工合成材料(六):渗透塘、渗井、渗管/渠中的土工合成材料 海绵城市与土工合成材料(七):雨水湿地、调节塘中的土工合成材料 【供稿:吕鹏 审核:杨广庆 编辑:程凤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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