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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字体: 】  【发布日期:2021-08-17 14:49】  【来源:中国土工合成材料工程协会】  【作者:中国土工合成材料工程协会】
导读:首次将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五大价值明确化,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调整奖励周期。
 

 
  8月2日,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科技成果“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完善评价机制,作出明确工作安排部署。


 
  一 指导思想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主要内容
  《意见》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坚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提出了十方面举措。
  一是首次在政策性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并明确了五种价值的评价重点。二是强调要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推行代表作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评价改革,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四是大力发展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评价,加快建设现代化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五是充分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评价中的作用,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投融资支持。六是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制定科技成果评价通用准则,细化具体领域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七是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调整奖励周期。八是坚决破除成果评价中的“四唯”问题。九是创新科技成果评价工具和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信息化评价工具。十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激励和免责机制,建立成果评价与转化行为负面清单,完善尽职免责规范和细则。
 
  附:原文链接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8/02/content_5628987.htm


  
 
【供稿:吕 鹏 审核:杨广庆 编辑:许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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