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省市 |
团标补助
(万元) |
文件名 |
文件号 |
发布
时间 |
截止
时间 |
备注 |
1 |
北京市 |
制定:≤20
修订:≤20
|
《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京财党政群〔2020〕343号 |
2020年2月25日 |
无 |
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申请由标准编制排名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之一提出,补助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由申请单位与其他起草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
2 |
上海市 |
制修订:≤100
|
关于发布《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质技监规〔2017〕3号 |
2017年9月4日 |
2022年 9月3 日 |
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 |
3 |
重庆市 |
发布:3 |
《重庆市两江新区关于印发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 |
渝两江管发﹝2018﹞12号 |
2018年5月3日 |
本办法有效期为5年 |
获得重庆市标准创新贡献奖(重庆市产品标准奖)的单位,奖励10万元。 |
4 |
江苏
常州市 |
主导制定:5
参与制定:1 |
《常州市新北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 |
常新委办〔2018〕104号 |
2019年1月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取消了“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条件。 |
5 |
江苏
南通市 |
制定:10 |
《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区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通政发〔2016〕27号 |
2016年1月1日 |
无 |
推进标准化战略。 |
6 |
浙江
宁波市 |
主持制定:≤30。
主持修订:15。 |
《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甬质联发[2017]2号 |
自2017年起实施 |
有效期3年 |
有效期满后,确需延期的,按《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评估论证。 |
7 |
广西
桂林市 |
奖励金额:
一等奖5万元/个;二等奖3万元/个;三等奖1万元/个。 |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
市政规[2020]6号 |
2020年3月13日 |
有效期5年 |
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每年评审1次。 |
8 |
广西
北海市 |
主导制定:≤3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 |
北政发〔2017〕48号 |
2017年12月29日 |
有效期5年 |
奖励资金在市本级财政市长质量奖专项资金中安排。 |
9 |
安徽
合肥市 |
主导制定:10 |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
合政〔2018〕144号 |
2018年12月7日 |
有效期3年 |
被政府采信且排名第一位。 |
10 |
安徽
淮南市 |
主导制定:2 |
《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淮质发﹝2020﹞1号 |
2020年7月31日 |
无 |
无 |
11 |
安徽
阜阳市 |
主导制定:2
参与制定:1 |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 |
阜政办〔2016〕47号 |
2016年12月29日 |
无 |
未废止,待修订 |
12 |
福建
福州市 |
主导制修订:5 |
《福州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榕政综〔2016〕128号 |
2016年4月25日 |
无 |
推动团体标准上升为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 |
13 |
福建
莆田市 |
牵头单位:5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莆政综〔2021〕91号 |
2021年7月26日 |
|
到2025年,培育团体标准累计达到25项。 |
14 |
广东省 |
主导制修订:≤10 |
《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 |
粤市监标准〔2020〕159号 |
2020年3月13日 |
无 |
团体标准的主导制定单位为发布该标准的团体。 |
15 |
广东
深圳市 |
每项资助:≤10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
深市监通告〔2021〕30号 |
2021年4月14日 |
无 |
团体标准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50项。 |
16 |
广东
珠海市 |
主导制定:≤5 |
《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暂无
(已执行) |
2020年7月22日 |
无 |
要求: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的团体标准。 |
17 |
河北
石家庄 |
主导修订:2 |
《石家庄市标准化资助办法》 |
石财企〔2016〕29号 |
2017年1月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已经正式批准发布。 |
18 |
河南
郑州市 |
牵头制定:40 |
《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
无
(已执行) |
2019年12月26日 |
有效期5年 |
需被政府采信或10家以上企业采用 |
19 |
山东
青岛市 |
主导主持:≤10 |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青政办发〔2017〕13号 |
2017年4月1日 |
有效期5年 |
组建或依托相关技术机构负责团体标准(联盟标准)制定工作的,一次性资助奖励10万元。 |
20 |
山东
临沂市 |
主导主持:5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的通知》 |
临政办字〔2019〕118号 |
2019年11月8日 |
2024年11月14日 |
必须是上一年度正式批准发布的标准或取得正式依据的项目。 |
21 |
山东
聊城市 |
一次性奖励 :10 |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质量标准品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聊政办字〔2017〕118 号 |
2017年11月30日 |
|
对组建或依托相关技
术机构负责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 |
22 |
山东
枣庄市 |
主持制定:10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 |
枣政办发〔2018〕24号 |
2018年12月1日 |
2023年11月30日 |
申请单位应在标准化项目获得相关认定后1年内提出申请。 |
23 |
山东
济宁市 |
主持主导:5 |
《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暂无 |
2020年5月12日 |
2025 |
主持团体标准制定的,参与山东省制造业团体标准建设试点项目涉及的团体标准制定、修订的; |